景区物业部动力维修组承担着景区的供电、供热、供水、通信以及日常的设施维修, 2007 年在同志们的共同努力下,各项工作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,为景区提供了良好的后勤保障。
2007 年 12 月 12 日,酒钢动力厂抄表员送来单位家属院 11 月份电费计量发票,票面金额为 7621.64 元,物业部维修组工作人员在核算中发现,当月的电费与以往月份的金额有很大的出入,他们及时将这一情况汇报部门负责人,并当即与动力厂联系核对,最终查明是在计量过程中出现错误,11月份电费应是 2249.42 元。
景区物业部动力维修组工作人员爱岗敬业、认真负责为单位挽回损失 5372.22 元。(通讯员 妥玉萍) |